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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方同意离婚,法院:不许离!

来源:本站 时间:2023-05-24 21:39:29阅读次数661

一对90后夫妻

刚生完孩子就不想过了

 她说离,他说离就离!

按说可以轻松结案了


没想到法官判决不!准!离!

判决书顺带也成了网红…

男方天天打游戏,无所事事

女方正在哺乳期,情绪不稳

这样的剧情是不是很熟悉



判决书节选


本案中,原告孙某某与被告王某某虽然结婚时间不足一年,但结婚前经过了长时间的恋爱,双方互相了解,婚前感情基础较好。

日常生活中虽有矛盾发生,亦属夫妻相处中的正常现象,未达到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。只要双方互相宽容,不计前嫌,妥善沟通,婚姻关系可以维持。

常言道,“生儿育女,人生喜事”。原、被告自由恋爱后登记结婚,女儿王小某系二人爱情的结晶,双方理应倍加珍爱,共同将女儿抚养长大。

原、被告现在正处于婚姻的磨合期,在从个人向父母转化的过程中,必然会遇到很多问题,双方应正确面对这些问题,互相体谅、互相帮助,共同将自己融合到新的家庭生活中。

若遇到一些问题、发生几次争吵就轻易离婚,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,更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任,本院不愿看到一对恩爱的年轻的夫妻劳燕分飞,更不忍看到一个嗷嗷待哺的幼儿失去父母。

庭审过程中,原、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,且被告离开法庭后又回来与原告自行调解,说明双方都有和好的意向,也说明原、被告的夫妻感情并未真正破裂。

因此,原告孙某某要求与被告王某某离婚的诉请,在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情况下,依法不予准许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,判决如下:

不准许原告孙某某与被告王某某离婚。

案件受理费50元,由原告孙某某负担。(涉及个人隐私,故本案相关当事人使用化名)

90后离婚的特点是三无

无子女、无较多财产、

无债权债务问题,态度还坚决
“80后还在单身,90后却开始离婚了”。
如果以1990年出生开始算,最大的90后,今年也不过32岁。据报道,在2012年,90后就登上了离婚的“历史舞台”。
这两年,90后的离婚人数呈现较快增长趋势,2015年,郑州市年度婚姻登记数据显示,90后离婚人数占到当年总人数的三分之一。
媒体把90后离婚的特点,总结为“三无”:无子女、无较多财产、无债权债务问题。争议不大,态度坚决,往往要求“立即处理”,缺少回旋余地。

他们往往为一些很小的事情闹纠纷,比如玩游戏,不上进,都可以成为感情破裂的理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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